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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辽宁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所属事业单位招聘55人公告

2025-02-18 来源:辽宁人事考试网 浏览量:92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按照国家移民管理局部署要求,2025年度辽宁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备本公告及《辽宁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信息表》(附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在读的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

2.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聘用后即构成有关回避关系岗位(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单位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岗位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单位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4.具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公通字〔2020〕11号)第八条、第九条情形的;父母、配偶或子女已移居国(境)外的;非公派原因6个月以上在国(境)外留学、工作、生活的;

5.人事档案(学籍档案)存在“三龄两历一身份”篡改造假或重要材料缺失、严重失实等问题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有关要求

1.应聘人员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9年2月19日及以后出生);

2.应聘人员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日期为2025年7月31日,其他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起始之日;

3.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

4.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先行报名及考试,经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并于2025年7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招聘条件中要求的相关资格证的,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如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未能在规定时限内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确属发证部门延期发证等非应聘人员原因,须在规定时限内提供考试合格和延期发证证明,待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后,再办理聘用;

5.“应届高校毕业生”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两年)未落实工作单位(指未就业或没有过就业经历、未曾缴纳企业或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等),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考试考核方式。

四、招聘报名程序

(一)招聘岗位查询

招聘岗位简介、资格条件等信息在国家移民管理机构招考平台(https://rczk.nia.gov.cn/#/index)、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统一发布,具体见《辽宁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信息表》(附件)。对招聘资格条件中的专业、学历、其他条件及备注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应聘人员可直接拨打该岗位右侧招聘单位联系电话,由工作人员具体负责解释说明。

(二)报名

本次招聘由应聘人员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符合招聘基本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的应聘人员,认真阅读报名承诺书并确认后,填写《2025年辽宁省事业单位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程序如下:

1.提交报考申请和上传本人电子照片。应聘人员可在2025年2月19日9:00至2月25日17:00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填写报名信息,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片(红底、蓝底或白底证件照,JPG或JPEG格式,照片宽度不低于215像素,高度不低于300像素)。

2.查询审查结果。报名期间,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等进行初审,原则上应在应聘人员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内提出初审意见。应聘人员可于2025年2月19日9:00至2月26日12:00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查询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审查的,可在2025年2月25日17:00前改报其他岗位,2025年2月25日17:00至2月26日12:00,未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考生对初审结果需要咨询的,可按照公布的咨询电话,向招聘单位咨询。

3.缴费确认。应聘人员通过审查后,须于2025年2月19日9:00至2月26日24:00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缴纳考试费。考试费每科50元,两科合计100元。支付考试费后务必重新登录报名系统确认“缴费成功”即为报名程序结束。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应聘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请符合条件人员在报名缴费环节主动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辽宁省人事考试中心将对接国家最低生活保障查询系统核查,核查通过的考生可减免考试费,不通过的务必在缴费期限内重新缴费。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已缴费的应聘人员,于2025年3月24日9:00至3月29日9:00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准考证、报名登记表(A4纸,一式两份),并妥善保管。

(四)注意事项

1.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招聘岗位。每个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达不到最低开考比例具体见(《辽宁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信息表》)时,将取消或削减该岗位招聘计划,相关信息在辽宁人事考试网公布。报考已取消岗位的考生,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招聘条件未被取消的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2.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应聘人员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假者随时取消其考试和应聘资格。

4.本次招聘笔试在全省各省辖市设置考区。应聘人员可按就地就近原则自主选择参加笔试的考区。

5.为便于应聘人员报考,报名期间,各招聘岗位报名人数将定期在辽宁人事考试网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报名并缴费,防止后期报名人数过多造成网络拥堵,给报名和缴费带来困难。凡恶意注册报名的,一经查实,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6.应聘人员自报名至考试(笔试、资格审查、心理素质测评、体能测评、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聘单位、考试机构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五、笔试

(一)笔试科目

本次招聘笔试内容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满分分别为150分,两科按照5:5的比例计入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满分150分,笔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

1.笔试时间:2025年3月29日(星期六)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2.笔试地点:本次考试在全省各省辖市设置考区。

应聘人员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并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件。监考人员依据应聘人员准考证、身份证件和考场座次表,核验身份,实施监考。考试当天应聘人员无法出具报名时的身份证件但仍坚持要参加考试的,应说明具体缘由,写出承诺书,并服从工作人员关于重新采集照片、留取身份特征生物信息等方面的安排,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三)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确定和成绩查询

笔试阅卷结束后将对成绩进行汇总分析确定并公布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得参加资格审查(复审)和面试。

笔试成绩通过辽宁人事考试网查询,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该网站相关公告。

六、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和资格审查(复审)

笔试成绩公布后,根据《辽宁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信息表》(附件)中公布的面试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

用人单位将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复审)。主要审查应聘人员提供的《2025年辽宁省事业单位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考试和应聘资格。资格审查时间及相关事宜将在国家移民管理机构招考平台网站、辽宁人事考试网公布。未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前,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进行递补。递补工作原则上在资格审查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若进入面试人员已公布,递补面试人员来不及公布的,可不再公布,由招聘单位向其他进入本岗位面试的应聘人员说明情况。递补后未达到规定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七、心理素质测评和体能测评

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心理素质测评和体能测评。心理素质测评结果不计入总分,但作为辨识考生是否适合从事人民警察职业的重要参考。体能测评按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执行,项目为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长跑(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

体能测评有一项不合格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再参加后续体能测评项目及面试。

八、面试

面试工作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会同辽宁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面试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充分体现岗位职责要求,采取结构化面试等方式,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采取“四舍五入”方式保留两位小数,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聘用。笔试、面试成绩按4:6权重比例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即笔试总成绩*0.4+面试成绩*0.6=总成绩),总成绩如存在小数全部予以保留,不再“四舍五入”。面试具体事宜和总成绩将在国家移民管理机构招考平台网站和辽宁人事考试网公布。

九、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分别依次按照面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进行比对,成绩高者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如上述成绩均相同,则另行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在国家移民管理机构招考平台网站和辽宁人事考试网公布。

根据人民警察招录有关要求,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进行体检,对《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未作规定的项目,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统一在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经验的三级甲等医院或各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定点机构进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聘单位提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将在应聘人员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

十、考察

由辽宁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依据《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及有关规定,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十一、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信息统一在国家移民管理机构招考平台网站和辽宁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疑义人员办理备案手续。对于公示有疑义的人员,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初次就业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试用期为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二、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应聘人员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体事宜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十三、其他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理性对待,避免上当受骗。

(二)应聘人员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笔试、资格审查、心理素质测评、体能测评、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三)在招聘期间,如不按本公告完成规定招聘步骤(程序)的,视为自动弃权。

(四)在拟聘用人员正式公示前,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招录单位视情按面试合格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公示后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五)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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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信息表

辽宁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2025年2月17日

原标题:辽宁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lnrsks.com/html/kaoshidongtai/sydw_zhaopingonggao/6074.html